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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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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设立教师辅导室开展学业辅导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25    作者:(管理员)    点击率:

各教研室:

为进一步践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促进师生沟通交流,解答学生学习困惑,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安排,统一设立教师辅导室,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设立原则

以服务学生为原则,以学生成长为中心,以解决学生在校专业学习中所面临的困惑、困难为目的,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设立范围

各招生专业分别设立一间。

三、具体要求

(一)每间辅导室应有一名负责人,并可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特点安排多名辅导教师参与。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并有较长时间从事教学工作的经验。辅导老师应为能解答学生学业问题的学校专职教师。

(二)每间辅导室所在地点、辅导时间和辅导教师信息需提前公布给学生。

(三)辅导室工作具体方案按照《山东管理学院智能工程学院教师辅导室工作方案》(附件1)执行。

(四)每次辅导完毕需及时做好辅导记录,辅导记录可参考《山东管理学院教师辅导室辅导记录》(附件2)。

学院会不定期对各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

1. 山东管理学院智能工程学院教师辅导室工作方案

2. 山东管理学院教师辅导室辅导记录

 

2021年3月25日

智能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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