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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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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6-10    作者:(管理员)    点击率:


各部门、单位:

因第二届山东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届期已满,根据《山东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鲁管院发〔2016〕48 号)(以下简称“章程”)的相关规定,现进行换届工作。为切实做好第三届山东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推荐选举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围绕学校事业发展,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突出教授治学,保障学术权力,进一步构建完善学校学术组织体系。

学术委员会委员推选工作坚持科学、规范、民主、公开的原则。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遵循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公开公正的原则,体现委员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的合理性,保证学术委员会能够有效履行职责,为充分发挥学术权力在学校治理中的作用提供组织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校第三届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统一领导,积极推进我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成立第三届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第三届学术委员会资格审查和工作小组。

(一)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工作职责:领导、组织、部署、协调我校第三届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

组 长:冯庆禄 邹广德

成 员:杨茂奎 董以涛 朱晓梅 邹坤萍

(二)学术委员会资格审查和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负责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对提名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组 长:董以涛

成 员:韩 宁 韩清恩 李全海 孙梅玉

三、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组成

(一)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2.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3.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二)委员构成

校学术委员会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的高级职称人员组成,并应当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

校学术委员会由不低于15人的单数委员组成。委员类别分为职务委员和选举委员。

职务委员:根据章程校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校长担任,副主任1-2名,由分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担任,依据其职务自然当选与更替。

四、程序与进度安排

(一)初步人选推荐

各二级学院(部)、各职能部门民主推荐人选,其中二级学院(部)推荐人选中需至少包括一名专任教授,若无符合条件的也可以不推荐。

(二)资格审查

学术委员会资格审查和工作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

(三)委员产生

按照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候选人情况,学术委员会资格审查和工作小组拟定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方案,供会议选举产生正式委员参考。

召开会议,参考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方案进行署名投票选举,按得票多少产生正式委员。

(四)选举结果提交校党委会会议审定。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山东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鲁管院发〔2016〕48号)等文件,充分认识学术委员会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章程的精神内涵。要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本单位的全体教师,确保广大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坚持原则,把握标准,实事求是,保证校学术委员会的代表性、权威性和公正性,保障校学术委员会规范有效运行。确保选举推荐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反映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的意见。

3.各单位组织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要充分考虑各学科、专业人员比例以及年龄结构,要从学校整体发展的角度确定推荐人选,保证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4.各单位在组织选举和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时,要充分尊重教师个人意愿,保证其公正履行委员职责,按时参加校学术委员会会议,积极完成校学术委员会工作。

六、报送要求

2021年6月15日之前将《山东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1)、《山东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初步人选汇总表》(附件2),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明德楼268),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sdmu.edu.cn。逾期概不受理,视为放弃。

联 系 人:赵扬、王航

联系电话:8963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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