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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1-09-09    作者:(管理员)    点击率:


各部门、单位:

近日,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选题参照《2021年度山东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选题指南》)或根据自身研究方向和专长拟定题目。鼓励针对我省乃至国家教育发展中的难点、热点和堵点问题开展研究,强化基础研究,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二、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类别为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自筹课题、专项课题(重点、一般、自筹)。其中,专项课题分为教育招生考试专项、高等教育英语教学专项、中小学(不含中职)英语阅读教学专项、教育财会专项。(详见附件1《选题指南》)

三、拟立项数量

本年度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拟立课题项850项。其中:

(一)重大招标课题10项。

(二)重点课题70项。

(三)一般课题140项。

(四)青年课题120项。其中,青年重点10项,青年一般40项,青年自筹70项。

(五)自筹课题361项。

(六)专项课题149项。其中:

1.教育招生考试专项29项。其中,重点资助19项,一般资助10项。

2.高等教育外语教学专项50项。其中,重点资助5项,一般资助35项,自筹经费10项。

3.中小学(不含中职)英语阅读教学专项40项,其中,一般资助20项,自筹经费20项。

4.教育财会专项30项,均为一般资助课题。

四、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重大招标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教科研)部门负责人,且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在研国家级重大、重点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2.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3.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对职称、学历(学位)不作要求。

4.青年课题申请人为1986年9月3日后出生者,课题组成员年龄不限。

5.不得以在读全日制研究生身份申报。

(二)题目拟定要求

1.重大招标课题的题目须与《选题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修改。

2.重点课题的题目可与《选题指南》保持不变,也可另自拟题目。

3.专项课题的题目参照《选题指南》,可自拟题目。

4.为服务我省职业教育高地建设,特设“职业教育选题指南”(附件1内);其他类别课题,可自拟题目。

5.其他类别课题,可自拟题目。

(三)其他限定条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保证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做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且不能列入其他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课题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参与2项课题申报,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2.凡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课题者,须在《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4.不得以与已出版、已结题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次课题。

五、申报数量

全校共限报15项。

其中,专项申报数量不得少于4项,且每类专项课题不得少于1项;青年课题申报数量不得少于3项。本次课题申报名额不挪用,如申报数量不足,总名额数量顺减。鼓励有相关课题研究的老师积极申报。

重大招标课题不在各限报名额之列。

六、课题经费资助

(一)重大招标课题15万元。

(二)重点课题2万元。

(三)一般课题1万元。

(四)青年重点课题2万元,青年一般课题1万元。

(五)专项重点课题2-5万元(以《选题指南》标注为准),专项一般课题1万元。

七、申报方式

请拟申报的老师,认真填写《重大课题•投标申请书》(附件3)或《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4),《论证匿名活页》(附件5)并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纸质《申请书》、《活页》各一式5份,报送至科研处268,同时,将《申请书》(word版)、《活页》(pdf版)和《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sdm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重大招标课题须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如若流标,将视情况采取委托方式开展课题研究。

(三)重大招标课题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其他类别课题完成时间原则上1-3年。

(四)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取消3年申报资格。

联系人:刘宇、王战友

联系电话:88617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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