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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5-10    作者:(管理员)    点击率:

各本科专业教研室:

根据《山东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鲁管院发〔2020〕107号)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通知的相关内容,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

符合以下所有答辩条件的2021届本科毕业生及参加毕业论文(设计)重修的2020届本科毕业生。

答辩条件如下:

1.毕业论文(设计)无较大错误,无剽窃、抄袭、篡改、购买、代写等作假行为;

   2.毕业论文文字部分或设计部分满足任务书规定的最低要求;

3.毕业论文(设计)检测重合率<20%。

二、时间安排

1.查重检测工作结束后请于5月16日前完成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核工作,资格审核需在正方教务系统内进行,首先指导教师审核学生论文是否符合答辩要求,然后教学秘书根据论文重合率审核,最后专业负责人进行审核,相关操作流程见附件1。

2.答辩资格审核结束后请于5月18日前完成答辩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由各教学秘书在正方教务系统内进行答辩安排(注:只有学生答辩资格审核后才能进行答辩安排否则安排时查询不到学生信息),操作流程见附件2。

3.请及时提醒通知学生查看系统内答辩安排,并于5月25日前完成答辩(包括二次答辩)。

4.答辩结束后请于5月31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包括指导教师成绩、评阅教师成绩和答辩成绩,三项成绩录入后点击成绩合成会自动形成最终成绩。

5.成绩评定结束后请于6月5日前完成所有毕业论文(设计)的归档工作,以备预评估期间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1. 答辩与成绩评定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二级学院应成立由5-7名成员组成的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人数为奇数,其中主席1人,必须是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答辩委员会根据专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每组成员不少于5人,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1人,负责答辩记录及答辩成绩录入工作,答辩小组负责评定学生答辩成绩。答辩工作全部完毕后,各答辩小组把评定的答辩成绩在两日内报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结合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定成绩,审议确认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

2.为了真实反映出毕业论文的水平和学生完成论文的指导工作质量,实行毕业论文的答辩教师与指导教师严格分离制度。

3.答辩前应向学生公布参加答辩的日程、地点等,学生也可在系统内查询。答辩按以下程序进行:(1)学生汇报,学生简述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研究意义、主要内容、研究采用的主要方法与手段、主要创新点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2)教师提问与学生回答;(3)评定成绩。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4.毕业论文(设计)的综合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评分组成,分别占30%、30%、40%,三部分成绩的负责教师须各自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内分别录入成绩。最终成绩评定一般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90~100]分、良好[80~90)分、中等[70~80)分、及格[60~70)分、不及格(60分以下),优秀比例一般控制在20%以内。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是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最终裁定者。

四、其他

1.二级学院务必重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各环节工作有序开展。

2.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材料中的所有文件,尤其是各项答辩文件,务必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制作,不得出现代签名、打印签名、使用签名章,随意修改分数、答辩记录、答辩意见等现象。

 

附件:1.学生答辩资格审核操作流程(含指导教师和专业负责人)

2.答辩安排操作流程

智能工程学院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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