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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6-11    作者:(管理员)    点击率:

各教研室: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及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山东管理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选办法》(鲁管院发[2019]67号),学校决定开展2021届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的组织与原则

1. 根据《山东管理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选办法》规定,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的推荐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负责。

2. 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的评选,要突出论文内容的创新性、实践性,本着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

二、评选范围

2021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综合成绩为优秀,且论文检测重合率不高于15%,论文核心内容无重复者,经二级学院推荐可参加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的评选。

三、评优流程和要求

1. 各专业按照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5%的比例确定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推荐名单。

2.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初评的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进行评审,按照不超过各专业毕业学生总人数3%的比例,最终确定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

四、材料要求

各教研室推荐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学生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电子word版和PDF版,文件名格式为:姓名-学号-论文题目;

2.山东管理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电子和纸质版(见附件)。

请于6月14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学院

五、奖励政策

获得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的学生,学校将为学生颁发“山东管理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证书,并将所有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汇编成册;对其指导教师颁发“山东管理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证书;校级教学奖励是教师申报教学质量奖及教学优秀奖的教学成果条件之一。

 

附件:山东管理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智能工程学院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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