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级科研机构、科研团队中期检查及厅级科研平台年度汇报具体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工会理论研究院:
前期科研处已经在办公平台发布了《关于开展校级科研机构、科研团队中期检查的通知》,现就校级科研机构、团队中期检查及厅级科研平台年度汇报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本次中期检查自评表中的各项成果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9月30日,之后取得的成果计入下一阶段考核;各机构、团队在填写自评表时,注意阅读填表要求,自评表中所列成果应为机构、团队成员首位取得的成果,成果应署名“山东管理学院***机构/团队建设资助”,且同一个成果只能归属一个机构/团队。
2.请各科研机构、团队于10月19日之前,将中期/年度检查自评表一式五份提交至科研处26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sdmu.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机构/团队中期/年度检查自评表;
3.中期检查及年度汇报时间初定于11月第一周,汇报内容主要围绕取得成绩、下一步打算以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请各科研机构、团队提前做好汇报准备,按时参加汇报。每个机构、团队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其他不明事宜请咨询科研处,联系人:迟萍萍,电话:89638019
科研处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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