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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稿人: 发布时间:2021-08-02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近日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依据

联合基金是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其申报、评审、管理和资金使用等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协议执行。

二、资助领域

本次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领域主要包括智慧计算、氟硅材料、量子科学、肿瘤防治、生物医药和中医药领域详见2021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附件1)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为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具有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发能力,拥有较强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2.项目申报人有2项(含)以上山东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已申报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及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的不得申报,申报人同年只能申报1项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期内申报人有未结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21年7月1日前项目结题报告已经推荐单位审核提交的除外)的不得申报。

3.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详见附件2),不具备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条件的不得申报。连续2次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未获立项的,不允许申报

4.面向全国发布的智慧计算、氟硅材料、生物医药和中医药领域,省外单位申报需联合省内注册单位作为依托单位进行申报。合作单位不超过2家,重点支持项目有合作单位的需提供合作协议。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1.项目申报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在线填报,已有账号的老师,可直接登录平台申报,没有账号的老师需自行申请账号然后联系科研处进行账号绑定。

2.项目网上填报提交时间为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12日,逾期填报无效。拟申报的老师,认真阅读2021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根据系统提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并于在2021年8月12日前完成填报,逾期填报无效。

五、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31-66777204

技术支持电话:0531-66777094

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边哲、刘宇

联系电话:88617867

历城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60号    邮编:250100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丁香路3500号  邮编:25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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