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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指南、重要基础研究成果需求常态化申报征集的通知

发稿人: 发布时间:2021-08-06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近日山东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发布了《关于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指南、重要基础研究成果需求常态化申报征集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自然基金项目申报常态化

省自然基金项目实行常年申报、定期评审、年度支持。青年、面上、优青、杰青项目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经费预算;重大基础、联合基金需根据发布的指南对应申报。

(一)申报条件和项目类别

1.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为我省行政区域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含中央驻鲁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的正式全职科研人员。强化应用导向,鼓励支持成长型科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全职科研人员申报。

(2)项目申请人同一申报年度仅限申报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

(3)根据《省科技计划限项申报规定》,有2项及以上在研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员有3项及以上在研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含课题)的,不得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主要参与人员指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前三位科研人员。

(4)连续两次申报省自然基金未获得资助的,暂停一年申报资格。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以获得国家基金委相关学部盖章结题证明通知材料为准。承担过相关在研项目的,不允许再次申报同类项目(面上项目除外)。该通知发布之前,属于正常结题范畴的,已完成结题报告提交并经推荐单位审核通过的可以申报。应结题未结题、延期结题和项目终止的项目负责人,暂停省自然基金项目申报。

(6)2021年度已申请项目的建议待立项信息明确后再行决定是否申报。

(7)执行省科技厅省级科技计划其他限项规定要求。

2.项目类别及具体要求

省自然基金按照“聚焦前沿,鼓励探索,需求牵引,交叉融通”的思路,坚持自愿申请、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公正原则,鼓励按照突出原创(0到1)、聚焦前沿、需求牵引、交叉融通等不同的科学问题属性,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

(1)青年基金

充分发挥“第一桶金”作用,支持35周岁以下、未承担过省、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独立开展创新性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5万元/项。

具体要求:2022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具有从事基础研究所需的基本能力和条件。

年龄不超过35周岁,毕业于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位高校、自然指数前100位高校和科研机构(按最新版本)的博士,在《关于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发布之日后(2020年8月12日)首次全职来鲁创新创业的,申请“直接给予”申报方式的,须提交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博士毕业1年以上签订工作合同的还需提供空档期非在鲁工作(学习)证明。国外(海外)留学或工作来鲁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或国外(海外)工作证明。依托单位应加强审核,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核实,根据情节严重将取消申报人当年(当批次)申报资格或限制申报资格3年。全职博士后在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时,应作出承诺,保证在站周期能覆盖青年基金项目执行期(一般为3年),且获得资助后不得变更依托单位。承诺书经本人签字后报设站单位备案留存,并上传省自然基金申报系统。已经签订不满3年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博士后,经与设站单位协商同意后,可重签或补签劳动合同,确保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以“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或“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身份进站的全职博士后,如在站期间变更身份为“在职人员”的,应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该项目,并尽快向省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报备身份变更信息。

(2)面上项目

支持具有一定科研基础和发展潜力的科研人员,在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瞄准学科发展前沿自主选题,开展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较为深入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0万元/项。

具体要求: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从事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正在主持国家、省自然基金项目的不得申报。

(3)省优秀青年人才基金(简称“省优青”)

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经取得较好成绩、发展潜力较大的38周岁以下优秀青年科研人员,为培育有望冲击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国家优青及其他更高层次人才项目做储备。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项。

具体要求:申报人2022年1月1日未满38周岁,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从事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年龄不超过38周岁,在《关于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发布之日后(2020年8月12日)申请国家优青进入最后评审阶段未获立项的申请人,申请“直接给予”申报方式的,须提交申报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基金、省自然科学优秀青年、杰出青年基金等获得者不得申报。

(4)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简称“省杰青”)

支持40周岁以下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有望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资助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开展高水平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该类立项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项。

具体要求:申报人2022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从事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在《关于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发布之日后(2020年8月12日)申请国家杰青进入最后评审阶段未获立项的申请人,申请“直接给予”申报方式的,须提交申报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等获得者不得申报。省优青获得者在项目执行期的第一、二年不得申报。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1.项目申报通过省政府统一服务门户注册的个人账号登陆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在线填报。已有账号的老师,可直接登录平台申报,没有账号的老师需自行申请账号然后联系科研处进行账号绑定。

2.拟列入2022年度支持的省自然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8月9日9:00至2021年12月5日16:00。之后受理的申请项目将滚动到下一年度,以此类推。拟申报2022年度支持的省自然基金项目的老师,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根据系统提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并于在2021年12月5日前完成填报,逾期填报无效。

3.未尽事宜由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负责解释。

二、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指南征集常态化

(一)指南领域要求

全年度开放,全领域征集,纳入指南库管理,分领域分年度择优支持。每条项目指南研究方向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学科代码(参照国家基金委2021年申请代码规定)。

(二)指南撰写要求

1.科学性。要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导向明确,特色鲜明,具有前沿性;项目指南研究方向应当具备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项目指南研究方向要具有创新性,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特别需要避免与国家、省自然基金其他已资助项目的重复。

2.规范性。要强调对申请项目的指导作用;充分考虑是否围绕国家、我省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是否围绕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是否围绕国防建设重大需求;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语言精练,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少字以及错别字等问题。

3.包容性。名称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尽量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避免出现指向性过于明显和竞争性不够等问题;国内在该领域是否具备研究基础,并有相关成果,保证有足够的申请队伍,申请过程中应有一定的竞争,避免出现“量体裁衣”、“对号入座”的现象。

4.安全性。需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有关单位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加强审查和监管。

(三)提报要求

1.拟申报的老师,认真填写项目指南建议(附件1)和项目指南建议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1年10月29日,将指南建议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sdmu.edu.cn,附件1命名要求:单位名称+序号+建议方向名称+建议人姓名;附件2命名要求:单位名称指南+建议汇总表。

2.拟列入2022年度支持的重大基础指南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16:00。之后受理的申请项目将列入到下一年度,以此类推。

三、重要基础研究成果征集常态化

(一)需求梳理

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立足我省经济总量大、产业技术门类齐全等优势,挖掘、梳理经济社会发展中关键共性和“卡脖子”技术,凝练提出亟待解决的科学问题、原理机理、前沿技术等难题,形成我省基础研究成果需求。

(二)应用形式

省科技厅汇总征集的我省基础研究成果需求,提交科技部、国家基金委等寻求支持: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已经资助支持的,可推动有应用前景的研究成果向我省转化;

2.尚未资助支持的,可进一步凝练成项目指南,推荐给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机构。

基础研究成果需求全年常态化征集,每月底集中受理当月申报。请拟申报的老师,及时联系科研处,并认真填写基础研究成果需求统计表(附件3)和基础研究成果需求信息表(附件4),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sdmu.edu.cn。

四、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31-66777204

技术支持电话:0531-66777094

校内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联系人:边哲、刘宇

项目申报联系电话:88617867

成果申报联系人:赵扬

成果申报联系电话:8963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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