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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稿人: 发布时间:2019-03-05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决定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创新团队支持计划”(以下简称“优秀青年创新团队”)。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支持我省高校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培养和造就一批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科研创新团队,形成优秀人才的群体效应,产出一批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服务“双一流”建设和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推动山东教育实现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

二、申报条件

1.优秀青年创新团队应是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其研究课题是“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载体。课题研究内容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工程化研究、新产品开发、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研究等。特别是参与大科学计划与大科学工程研究,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攻关创新,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乡村振兴、经略海洋、精准扶贫、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等国家战略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接十强产业,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研究。研究课题要有科学的研究规划,合理的经费预算,要有明确、客观、可量化的成果产出和经济社会效益。

2.优秀青年创新团队带头人应为我校从事科研和教学的在职青年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创新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创新团队的科研和组织管理工作。

(4)科学技术类优秀青年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人文社科类优秀青年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

(5)每个建设周期,每人仅允许作为一个创新团队的带头人进行申报

3.优秀青年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含带头人)为3人以上7人以下科学技术类团队每位核心成员年龄均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科类团队每位核心成员年龄均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优秀青年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应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团队成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能保证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5.所在学校能落实优秀青年创新团队研究所需要的科研条件,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优秀青年创新团队能够自筹一定的研究经费。

三、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

优秀青年创新团队每年遴选一次,建设周期为3年。遵循“择优支持、年度报告、终期考核”的原则,经学校推荐,形式审查合格后,聘请省内外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支持。

1.申报材料是团队评审和今后支持资助的重要依据,请团队负责人认真填报,重点突出团队的创新潜力,做好对研究课题的研究规划,合理确定产出目标。

2.《申报书》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材料要真实可靠、详实完备、清晰可见。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情况,即取消参评资格。

由于限项申报,纸质申报材料(一式7份)2019年3月13日送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吴松润    89638019

 

 

科研处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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