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近日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2020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为实现我省“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申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应用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项目类别
本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培育项目。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全省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及科研机构均可申报。申请人可根据《2020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范围和方向,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也可结合我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兴趣,另行设计具体题目。重点项目每项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
培育项目,申报单位为省内高职专科院校、民办高校和广播电视大学,其中,民办本科院校每单位限报8项,其他院校每单位限报5项。此类项目在《课题指南》中不列具体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根据学术专长自主申报。每项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
四、申报办法
1、本年度山东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采取公开申报和单位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高等院校、社科研究机构及有关单位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均可申报,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申报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年龄均不能超过35周岁(截至申报通知文件发布之日)。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特就2020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可参与一个项目的申请。(2)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和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与申报一个项目。(3)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4)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3、申报人应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4、课题实行同行评议专家网上匿名初评,申报评审系统《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本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5、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实行信誉管理制度,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6、获准立项的《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五、其它事项
1、本次项目申报,所有人员必须通过学校科研处统一报送,省社科工作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2、各单位要按照《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对《申请书》和《活页》填写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要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3、项目统一通过“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http://sdsk.sdxc.gov.cn/project/Login.aspx?type=1)申报。已有账号的老师可直接登录系统进行填报,没有申请账号的老师直接联系科研处注册账号。
4、请拟申报的老师按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于10月29日前将纸质申请书和活页(一律用电脑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和活页各8份),报送科研处268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申请书及汇总表)发送至kyc@sdm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战友
联系电话:88617867
科研处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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