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0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稿人: 发布时间:2020-10-25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近日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定位

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定位于“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共性导向、交叉融通”,围绕我省八大战略和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优先支持集成电路(芯片制造)、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战略新材料、氢能利用等重点领域,聚焦制约产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面向需求的应用基础研究及其转化应用,强化产学研合作创新,解决一批重大科学难题,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为组织实施重大基础研究和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做好储备支撑。2020年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资助领域(详见附件1)。

二、资助计划

重点项目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根据2020年度省财政预算安排,重点项目资金总额5000万。项目资助强度一般为30万元/项

三、申报项数

本次申报全校限申报5项

四、申报条件

1.项目牵头应为山东省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企业牵头申报的必须与高校、科研单位联合,作为科学、技术的源头和支撑;高校、科研单位牵头申报的必须有企业作为转化应用单位。包括牵头单位在内,每个项目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3家。

2.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全职科研人员,是申报项目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人,熟悉产业发展趋势和相关的关键技术发展状况,在相关产业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发能力,拥有较强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3. 项目申请人有2项(含)以上山东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已申报2020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不得申报,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点项目。

4. 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第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之规定,不具备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条件的不得申报。

五、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在线填报,使用个人账号进行网上申报(无个人账号的老师,需先申请账号并联系科研处进行账号绑定),审核推荐程序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请拟申报的老师,登陆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根据系统提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并于在2020年11月4日前完成填报,逾期填报无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战友、刘宇

联系电话:88617867

科研处

2020年10月25日


历城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60号    邮编:250100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丁香路3500号  邮编:250357
版权所有:山东管理学院公共安全管理技术实验室
Copyright jdxy.sdmu.edu.cn/ggaqgljszdsys/sy.ht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