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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科研成果转化教学资源项目的通知

发稿人: 发布时间:2021-03-30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激发教师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的积极性,提升科研反哺教学的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山东管理学院科研促进教学成果管理办法》,现开展科研成果转化教学资源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及成果基本要求

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的项目面向我校近三年承担过教学工作任务,并且每年教学任务裸课时达到128课时的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

转化为教学资源的科研成果须是近五年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所产出的成果,包括我校教师为负责人主持的各级各类横纵向项目和我校教师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产出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形式可以为论文、专著、知识产权等各种形式,科研成果应不涉密,无产权问题。

(二)转化为教学资源的类型及要求

1.学科前沿讲座。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负责人或在C类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1篇文章的教师或在一类及以上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的教师,可根据自己的研究成果,结合学科前沿动态,面向学生做学科前沿讲座。

2.新设课程。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实际经费20万及以上的横向项目负责人或在一类及以上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的教师,可根据自己的科研成果新设课程。

3.教学内容。符合科研成果基本要求的教师,可将自己的研究成果有机融入教案,形成以科研成果为教学内容的教学案例,并在教学备案笔记中得以体现。

4.实验项目。符合科研成果基本要求的教师,可根据自身研究成果,设计综合性或创新性实验,改革实验教学内容,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5.毕业论文(设计)。符合科研成果基本要求的讲师及以上教师,可结合自身部分研究成果,确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并给予指导。

6.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符合科研成果基本要求的教师,以指导教师身份、将自身部分科研成果应用于学生创新创业和学科竞赛项目。

7.学科竞赛项目。符合科研成果基本要求的教师,以指导教师身份、将自身部分科研成果应用于学生创新创业和学科竞赛项目。

所有立项项目结项均需转化2个及以上教学资源/案例。

二、申报程序

1. 符合条件的教师下载填写申请书提交给所在二级学院(兼职教师根据所属学科报相应二级学院)。

2.二级学院组织论证后向科研处择优推荐(每学院限报5项,其中结项形式为学科前沿讲座的不超过3项)。

3.已有科研成果转化教学资源项目立项但未结项的老师不得申报。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1年4月7日前将《山东管理学院科研成果转化教学资源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山东管理学院科研成果转化教学资源项目推荐汇总表》报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联系人:赵扬

电话:89638019

邮箱:kyc@sdmu.edu.cn   


科研处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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