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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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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的通知

时间:2013-06-28    作者:(管理员)    点击率:


各二级学院:

为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就业,我校针对2012级学生设立了2个学期的公共选修课程。根据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第三学期公选课共11门,本次公选课采用网上选课的形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选课要求

1、2012级要对第三学期需完成的1门选修课程进行网上选课,请学生提前熟悉第三学期所设置的公共选修课的构成,做好选课方案。

各部门、单位:

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从即日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1、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深刻揭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关注学理问题的研究,促进学科建设;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教育政策和实践问题;综合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2、本年度只设重点招标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的重点招标课题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二、申报条件

1、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78年6月4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申请•评审书》中所涉及的课题组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和亲笔签名方为有效。国家重大委托课题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委托单位和个人开展研究,不接受申请。

2、课题承担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在以往的课题过程管理中认真负责,信用良好。凡课题按时完成率高且优秀率高的单位可增额申报,按时完成率不高且合格率不高的单位将限额申报,按时完成率低于60%且不合格率偏高以及管理不到位的单位不得申报。

三、项目要求

1、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招标课题资助标准为20-2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12-15万元,青年基金课题资助标准为10-12万元;申请人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确定申请课题类别,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2、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其他类型研究课题可适当延长。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同行专家初评和专家会议集中复评方式。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复评重点考察前期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

1、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单列学科栏目(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网址:// http://www.nies.net.cn)下载,也可到学院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课题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4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7份。     

2、请申报人于2013年7月9日前将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科邮箱ghxykyc@sina.com,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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