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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admin(管理员) 日期:2013-06-05 点击率:
关于举办第四届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

为活跃校园文化氛围,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展现学生青春风采,校团委决定举行“山东管院好声音”校园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校团委、校学生会

二、协办单位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三、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音乐教育专业学生除外) 

四、内容和形式

内容要求:参赛曲目要能反映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崇高的理想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丰富的精神生活。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作校园歌曲,对于演唱原创歌曲选手将酌情加分。

参赛形式:初赛由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自行选拔,决赛由校团委、校学生会统一组织。

五、决赛时间

2013619(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比赛地点

长清校区小广场

七、参赛名额分配

劳动关系学院2人、会计学院4人、信息工程学院2人、工商学院3人、艺术学院3人、经贸学院2人、机电学院2人,人文学院2人,共计20人。

八、报名方式

(一)各学院学生会于68日以前,将参加决赛人员名单以及参赛曲目报校学生会。

(二)报名联系人:长清校区郑智浩18254113286、葛俊杰18254110278,历城校区赵一男15154112990、毕敬强18615405773

九、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二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五名,优秀奖若干名。并设立优秀组织奖、特殊贡献奖。

十、注意事项

比赛采用伴奏形式,请选手自行准备伴奏带。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校团委 

20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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